当前联网单位:1471家
首页>>监控简报
2023年第四期消防监控简报

 20234月份消防远程监控工作

● 报警情况统计

20234月份,中心共接收到火警信息21653条,平均日接警量699条。核实并上传火警信息共计1273条,其中报警未处理796次,报警处理超时435次,误操作41次,火灾1起。与上月相比,核实并上传火警数减少35.93%,报警未处理数减少36.83%,报警处理超时数减少33.59%,误操作数减少40.58%20234月份报警信息中,“报警未处理”数量占核实并上传火警数的62.53%

从上述数据来看,联网单位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误操作数呈下降趋势,一方面,通过中心不断投入大量人力对部分联网单位进行一对一的操作培训后,单位值班人员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操作已逐步趋于规范化和标准化;另一方面,针对联网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流动频繁,业务技能不稳定,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操作方法和流程不能够熟练掌握,中心将长期向联网单位提供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操作培训服务。望各联网单位一如既往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技能培训,一旦消防控制室人员变更,需要对值班人员进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操作培训时,请及时与中心联系,中心将秉承“服务至上”的理念,持续做好单位的后盾支撑,与单位通力合作,协助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火灾监控情况

20234月份共监控到联网单位火灾1起,具体情况如下:

510#联网单位火灾   20234232054分,中心510#联网单位房屋起火,119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迅速派出救援力量前往处置。

205547秒,中心联系单位消防控制室,电话无人接听;205632秒,中心联系单位人员通报警情及中心接警情况,要求单位尽快安排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并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中心。

21111秒,单位人员回电反馈核查结果:系业主家中烹饪物烧糊冒烟,无明火,目前已处理完毕。

212344秒,中心人员到达单位现场并反馈:火灾情况与单位人员反馈一致,中心收到报警位置为“F2单元6层电梯厅”的“自动火警有人”报警信息为本次火灾首警。

本次火灾远程监控系统第一时间收到火灾位置探测器报警信息,中心在首联单位消防控制室未果后,及时与单位人员取得联系,向联网单位通报警情,联网单位在获悉中心通报警情后,迅速响应,积极应对,最终火情得到有效控制。

在此,中心提示:单位消防控制室作为中心报警核实首联的重要岗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无阻,消防设施设备24小时运行良好,都是有效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的先决条件,缺一不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获悉警情的第一时间应当及时响应、迅速前往现场核实警情,并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反馈,正确操作设备,随时保持与远程监控中心的紧密联系,只有双方默契配合,充分发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早发现、早预警”的积极作用,才能将火灾扼杀在萌芽状态。

● 消防信息动态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五一”节火灾防范提示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伴随着云南经济的火热复苏,各类企业的加班赶工和建设工程的密集进行,夏季农业农村生产也全面展开。同时,各大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人流集中的地方将人满为患。然而,在旱情严峻、全国多地火灾不断发生的背景下,火灾安全隐患事故形势严峻,必须加强注意。

为确保五一节假日期间的平安和谐,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醒大家加强火灾防范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必须牢记近期国内及国外发生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提升消防意识,做到万无一失。

1、各行业、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社区(村)要及时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及时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火电油气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KTV等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要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并加强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各餐饮场所要对电气、燃气线路开展一次检修,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4、“厂中厂、房中房、园中园”等多产权、多使用单位的建筑,要明确管理单位,对共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实行统一、严格管理,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畅通无阻。

5、各临街门店、小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严禁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严禁使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或充电。

6、各乡镇、居(村)委会要加强农村消防水源、道路、用火用电、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装备器材(油料)等检查,确保水源充足,道路畅通,群众用火用电规范,消防装备器材完好。大型村寨、传统村落、古城镇要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

7、离家外出前,请关闭家中燃气、火源和电器开关。要定期清理阳台、楼道及厨房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8、电气焊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动火要经过严格审批,动火现场要清空可燃物、落实消防器材和现场监护措施。

9驾车出游时请检查车辆电路、油路及车载灭火器。乘车遇到火灾,立即从安全出口疏散逃生。勿在车内阳光直晒的地方摆放打火机、香水等,以防温度升高引起燃烧爆炸。

10、到公共场所消费时,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了解灭火器等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11、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对老人要加强管护提醒,防止吸烟、用火不慎而引发火灾。请勿卧床吸烟,莫乱扔烟头。要加强醉酒人员用火看护管理。

12、点香驱蚊时,蚊片不能放在可燃物上,与周边可燃物也要保持安全距离。

13、各单位在小长假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关电关气,对所属员工开展一次节日消防安全教育,安排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值班(领导带班、消防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值班、消防巡查值班等)。

14、各居民家庭要落实“三清三关”要求,即要及时清理阳台、厨房、通道堆放的杂物,离家或就寝时要关火、关气、关电。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禁令,严禁野外用火。

15、遇到火灾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任何成年公民有参与扑救火灾的义务。火灾情况下不能乘坐电梯,不要贪恋财物。

(发布时间: 2023/5/10 9:41:00)
中心介绍 | 联网单位 | 信息动态 | 报警监控 | 通知通告 | 火灾案例 | 资料下载 | 消防知识 | 用户留言
站内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为传播信息促进消防行业发展,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速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 昆明都市卫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1154号 滇ICP备17001302号-1

咨询热线:0871-65819119 65840409 传真:0871-65819119 658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