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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九期(三季度)消防监控简报

2023年9月份消防远程监控工作

● 报警情况统计

12023年三季度报警情况统计

2023年第三季度,中心共接收到火警信息377081条,平均日接警量4099条。核实并上传火警信息共计5052条,其中报警未处理3001次,报警处理超时1874次,误操作174次,火灾3起。2023年第三季度报警信息中,“报警未处理”数量占核实并上传火警数的59.40%。与去年同期相比,核实并上传火警数减少25.61%,报警未处理减少34.50%,报警处理超时减少2.50%,误操作减少37.41%

202379月份,接收火警信息分别为:39792条,31746条,25543条。本期数据较去年同期数据基本持平,“报警未处理”占比呈下降趋势,说明中心前期致力于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标准化操作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培训,效果初步显现,随着联网单位对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了解和熟悉,单位值班人员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操作已逐步趋于规范化和标准化。

另一方面,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联网单位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误操作”数据呈下降趋势,体现出联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日渐凸显,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紧密围绕“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望各联网单位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操作技能培训,一如既往地配合中心远程监控服务工作,一旦消防控制室人员变更,需要对消控室人员进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操作培训时,请及时与中心联系。

2、监控情况概述

截止2023930日,中心联网用户共计1460家。正常监控用户1050家,正常监控率为71.92%,因为各类原因无法监控用户410家,其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故障、维修的164家,火灾报警控制器关机的18家,无人管理的35家,联网单位停业的46家,其他原因无法监控的147家。

● 三季度远程监控服务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中心派出技术人员到联网单位提供技术巡检服务543家,处理联网单位故障报修47家。中心接警席通过远程监控系统拨打、接听联网单位电话20011通,日均218通,对联网单位进行报警信息测试1482次,其中报警测试正常715次,不正常767次。

二十余年来,中心始终不忘初心,致力于为联网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力求精益求精。除以上技术服务外,为联网用户提供设施巡检、值班查岗、火警推送等服务,提供汇集多方数据的分析报告,便于联网用户有针对性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持从细节抓服务,从源头抓质量的理念,下一步,中心将结合联网单位实际情况,根据联网单位需求,量身定制,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效,创新性发展特色化服务。

● 火灾监控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共监控到联网单位火灾3起,具体情况如下:

245#联网单位火灾  2023718815秒,中心收到245#联网单位上传连续点位“自动火警有人”报警信息,8255秒,中心联系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通报中心接警情况并要求现场核查,对方表示已经安排人员前往现场核查,中心要求单位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中心。8235秒,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回电反馈核查结果:20楼电梯控制室总闸线路起火。

925分,中心人员到达单位现场并反馈:经现场核实20楼电梯控制室线路故障冒烟,无明火,单位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均运行正常。中心815秒收到报警位置为“主楼20层过道感烟探测器感烟”的“自动火警有人”报警信息即本次火灾首警。

1361#联网单位火灾   20238781723秒,中心收到1361#联网单位上传首条“自动火警有人”报警信息,及多条“解除报警”信息,81941秒,中心联系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通报中心接警情况,要求尽快安排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对方当即反馈:41楼房屋起火,正在进一步核实起火情况。中心要求单位尽快落实火灾现场情况,及时反馈中心。

8349秒,中心再次联系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了解火灾情况,对方回复:经现场核实为41楼室内电器起火,有人员被困,消防救援力量已到场处置。

936分,中心技术人员到达单位现场后反馈:目前明火已被扑灭,被困人员已全部疏散至安全地带,无人员伤亡。单位物业人员初步判断起火原因为电焊作业不慎导致。

377#联网单位火灾   20238174621秒,中心收到377#联网单位上传首条“自动火警无人”报警信息,4651秒,中心联系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通报中心接警情况,要求单位尽快安排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并立即将核查结果反馈中心。41138秒,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回电反馈:经现场核查,无异常情况。随后单位上传“解除报警”信息。

4185秒,该单位同一点位再次上传多条报警信息,422分,119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并迅速派出救援力量前往该单位进行处置。

42324秒,中心再次联系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通报火情并再次确认单位现场情况,对方表示:经核查确认5栋地下室起火。中心要求单位值班人员密切关注火灾现场情况,保持与中心通讯畅通。

43411秒,单位人员致电中心反馈火灾现场情况:5栋地下室电动车棚起火,目前明火已被扑灭。

715分,中心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并反馈:5栋地下室电动车充电过程中冒烟,无人员伤亡。中心4621秒收到单位上传警情位置编码为“005010”的“自动火警无人”报警信息即本次火灾首警。

以上火灾因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提前预警、智能判断的辅助下,得以将火情及时发现并在单位人员的配合下扑灭在初起阶段。当前形势下,电器火灾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依然处于高发、频发态势,加之部分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随意用火、用电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也为火灾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望各联网单位重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宣传,强化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操作技能,进一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中心将秉承“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的理念,继续强化中心24小时值班接警制度,提高值班接警人员工作水平,加强核查力度,倾力做好联网单位的“第二道防线”,为联网用户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消防安全服务,全力协助联网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消防资讯

《云南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103日起施行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保护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安全及机构财产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民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民发〔202337号)《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政发〔2015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定,云南省民政厅和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云南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规定》整合有关标准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针对当前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防范措施,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疏散设施、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以及火灾事故处置等作了流程化、标准化的规范,对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等事项的频次、内容进行了量化细化,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一本通”。

《规定》阐明了其适用的民政服务机构范围,明确了各级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的职责;要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例会、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规范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分类制定白天和夜间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机构对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检测等作出详细规定,每年至少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专业的检测,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次演练,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自我评定。

《规定》对联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也做了明确要求,现摘抄如下: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民政服务机构,应当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监控中心联网,将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实时发送至监控中心,并制定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以上证书方可上岗,熟悉和掌握机构消防控制室设备、消防设施功能及操作规程,熟悉机构的火灾报警程序及初起火灾处置程序;

(三)在室内显著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四)确保自动消防设施的各种联动控制设备、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五)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收到火警信息后,应迅速通知相关部位值班人员现场确认,确认发生火情后立即报火警,然后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及时排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报警信息,不能排除的立即向主管人员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七)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等报警信息情况处理和值班记录;对监控中心推送的火灾报警、联网故障信息及时进行确认、处理,对监控中心的查岗指令及时应答;

(八)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九)定期登录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用户服务系统,查询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发布时间: 2023/10/10 1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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