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份消防远程监控工作
● 报警情况统计
2024年11月份,中心共接收到火警信息24783条,平均日接警量826条。核实并上传火警信息共计1626条,其中报警未处理956次,报警处理超时626次,误操作44次,火灾0起。较去年同期相比,核实并上传火警数减少2.93%,报警未处理数减少7.72%,报警处理超时数增加6.10%,误操作数减少8.33%。2024年11月份报警信息中,“报警未处理”数量占核实并上传火警数的58.80%。
从上述数据来看,联网单位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误操作数呈下降趋势,一方面,通过中心持续投入大量人力对部分联网单位进行一对一的操作培训后,联网单位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操作正在逐步趋于规范化和标准化。另一方面,由于联网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流动频繁,业务技能不稳定,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操作方法和流程不够熟练,中心将持续向联网单位提供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操作培训服务。
望各联网单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技能培训,一旦消防控制室人员变更,需要对值班人员进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操作培训时,请及时与中心联系。中心将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量身打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计划,以确保每位值班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设备,有效应对紧急情况。中心将全力以赴与单位携手,共同构建坚不可摧的消防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守护。
● 火灾监控情况
2024年11月份消防安全形势平稳,中心消防远程监控工作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上的积极作用日渐突显。联网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排除火灾隐患和宣传培训教育,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运行。如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请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修复,并在修复期间加强值班巡查管理,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向消防职能部门及我中心反馈,第一时间发现和扑灭火灾,最大程度地降低人财物损失。
● 中心工作动态
深化消防宣传月活动,筑牢全民安全防线
随着2024年第33个全国消防宣传日的到来,昆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积极响应“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全面展开了一系列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旨在提升联网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本月的活动中,昆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紧密结合联网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深入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活动,覆盖了昆明市气象局、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铁物业、云南大学、昆明航空等多个单位,参训人员超过2500余人次。通过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活动不仅包括消防知识的讲解和案例分析,还通过播放视频、图片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向参训人员传授消防基本知识、火灾预防方法、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等关键信息。
参与培训的人员均表示培训内容丰富、专业务实、指导性强,对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大家不仅掌握了实用的自救和互救方法,还宣传了“全民消防,安全至上”的理念,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消防宣传月虽然落下了帷幕,但全民消防的热情不减,昆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将继续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为联网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服务,确保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消防技能的提升,让消防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 消防信息动态
云南消防发布冬季火灾防范提示
冬季历来是我省火灾易发多发季节,存在的火灾风险主要有:
一是雨水少,可燃物含水率低;
二是气温低,取暖用火用电多;
三是进入生产销售旺季,企业超时生产,货物屯积多,商、市场购物消费人员多;
四是天气寒冷,人员疏散行动不便,一些消防岗位易出现脱岗;
五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事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多;
六是冬季嫁娶婚礼多,吃杀猪饭、走亲访友聚会多,酒后吸烟、用火不慎易引发火灾。
以下有关火灾防范知识,供大家参考落实。
一、用火用电取暖防火常识
1.用火用电取暖要与可燃物保持0.5米以上的距离。
2.严禁在取暖炉上或在火源附近烘烤衣物。
3.人离开或入睡时要关闭取暖器电源或熄灭余火。
4.用电热毯取暖应购买合格的电热毯,严禁在电热毯上覆盖过厚被盖,严禁反复折叠电热毯。
5.火盆、火塘、壁炉等与木质楼板、板壁等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6.老人、小孩生火或用电取暖,应加强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二、生产储存企业如何防范火灾
1.要加强火源电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禁违章动火,严禁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
2.严禁住人场所与生产储存场所合用。
3.按标准配齐消防设施器材,每月开展维保保养,每年开展防火检测,确保完整好用。
4.每月开展消防检查,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5.每年对全体员工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新上岗或转岗的员工要经过消防培训。
6.对电气、燃气管线及器具要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消除故障。在仓库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和明火。配电箱下一定范围内严禁摆放易燃可燃物品。
7.保持疏散通道畅通,营业期间要保持安全出口畅通。
8.库房堆垛“五距”要符合要求,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严禁混堆混放。
9.开机、装卸、倾倒易燃易爆物品要严守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野蛮操作。
11.建立企业消防力量,配备必要消防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演练,加强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
三、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如何防范火灾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
2.承包人、租赁人、经营管理人应严格履行消防职责,加强检查巡查,共同做好协议范围内的消防管理。
3.综合体内餐饮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厨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油烟管道应及时清洗。
4.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动火应严格审批,清理周边可燃物,用非燃材料分隔,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监护措施。
5.严格每月消防设施维保,每年开展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6.营业期间应保持安全出口畅通,建筑外窗严禁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救援的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举高车操作场地严禁占用。
7.从业人员应进行上岗前消防培训,在职期间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培训。
8.设置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内的剧本娱乐、冰雪游乐、儿童培训(活动)等场所应符合防火相关规定,并实行严格管理。
9.电动自行车的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优先设置在室外,确需设置在室内的应当满足防火分隔要求。
10.应加强消防值班,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四、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如何防范火灾
1.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上锁、堵塞。建筑外窗的防盗网、广告牌须立即拆除。
2.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3.严禁带入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严禁在在营业时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作业。
5.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严禁在室内燃放焰火和烟花爆竹。
6.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7.在营业期间和营业结束时应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8.营业期间严禁超过额定人数。
9.全体员工须经消防培训,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疏散。
五、“九小场所” 如何防范火灾
1.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严格管理火电油气。
2.严禁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场所合用。
3.严禁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严禁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4.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检修,确保完好有效。
5.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严禁电动自行车(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
7.严禁违规动火动焊,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8.所有员工应经过消防培训。
9.建筑外窗的防盗网、广告牌须立即拆除。
什么是九小场所?教学场所,医疗场所,购物场所,住宿场所,餐饮场所,休闲健身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加工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
这些场所因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而且人员密集,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被各地政府列为消防安全综台整治的对象。
六、家庭、出租屋如何做好火灾防范
1.不乱扔烟头,教育家中儿童不要玩火。酒后勿卧床吸烟。
2.日常生活中,落实“三清三关”要求,即及时清理阳台、厨房、楼道;出门或就寝前要关闭火源、电源、气源。
3.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请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4.使用电热毯、电熨斗、空调等大功率电器时,要做到人走断电。
5.住宅走道和楼梯间严禁堆放纸箱、木材、垃圾等杂物,防火门要保持关闭状态。
6.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室内、楼梯间、走道、单元口停放充电。
7.出租屋的用火用气房间与人员住宿房间要分开。
8.建筑外窗设有防盗网的要预留逃生口,疏散楼梯要保持畅通。
9.家庭要制作灭火和疏散逃生计划书并开展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