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份消防远程监控工作
● 报警情况统计
2025年1月份,中心共接收到火警信息20390条,平均日接警量658条。核实并上传火警信息共计1511条,其中报警未处理989次,报警处理超时463次,误操作55次,火灾4起。较去年同期相比,核实并上传火警数减少19.24%,报警未处理数减少9.02%,报警处理超时数减少36.23%,误操作数减少1.79%。2025年1月份报警信息中,“报警未处理”数量占核实并上传火警数的65.45%。
从数据来看,联网单位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误操作数呈下降趋势。一方面,中心持续投入大量人力,对部分联网单位进行一对一操作培训,持续推进操作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另一方面,由于联网单位消防控室值班人员流动频繁,业务技能不稳定,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操作方法和流程不够熟练。为此,中心将继续为联网单位提供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操作培训服务,进一步降低误操作率,确保火警信息处理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望各联网单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若值班人员发生变动,需及时对新人员进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操作培训,请务必主动与中心联系。中心将根据各单位的具体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消防安全培训方案,确保每位值班人员都能熟练掌握设备操作,从容应对各类突发状况。
● 火灾监控情况
2025年1月份共监控到联网单位火灾4起,具体情况如下:
276#联网单位火灾 2025年1月11日19时13分33秒,中心收到790#联网单位上传首条“自动火警无人”报警信息,19时4分19秒,中心联系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通报警情,要求单位现场核查并反馈。
19时33分12秒,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回电反馈:现场为A栋1609室家中燃气热水器起火,因火势较小,明火已被业主自行扑灭,无人员伤亡。
1023#联网单位火灾 2025年1月16日11时52分5秒,中心收到1023#联网单位上传首条“自动火警无人”报警信息,11时52分37秒,中心立即联系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通报警情,要求单位现场核查并反馈。12时3分33秒,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回电反馈:1区1栋1单元5楼业主家中电热毯忘记关导致被子起火,目前明火已扑灭。中心要求单位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及时反馈后续工作。
1451#联网单位火灾 2025年1月22日13时27分7秒,中心收到1451#联网单位上传首条“自动火警有人”报警信息,中心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随后,13时38分59秒,该单位上传连续点位“自动火警有人”报警信息,13时39分32秒,中心值班人员主动与单位人员取得联系并通报警情,要求单位现场核查并反馈。13时47分3秒,单位人员回电反馈核查结果:现场发现一位老人在家中烧杂物,已经及时制止,目前现场烟雾较大,触发楼道内多个探测器报警。
1442#联网单位火灾 2025年1月30日17时44分16秒,中心收到1442#联网单位上传首条报警位置为“感烟探测器 3栋4层过道”的“自动火警有人”报警信息,17时45分48秒,中心再次接收到同一位置“自动火警有人”报警信息,并被单位人员解除报警;随后,单位陆续上传多个点位“自动火警有人”及“解除报警”信息。
17时54分27秒,单位保安队长主动致电中心反馈:3栋409室内起火,业主不在家,目前正在组织破门扑救,已拨打119报警。18时1分14秒,中心联系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了解起火原因,对方表示目前起火原因不详。18时10分48秒,中心跟进火灾处置情况,对方表示自己值守消防控制室,现场进展情况不详。
18时19分48秒,单位保安队长再次致电中心反馈:目前明火已扑灭,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不详。
19时40分,中心人员经现场核实,起火原因为业主外出期间,家中阳台佛龛燃烧的蜡烛所致,过火面积约3㎡。
本期中心监控到的4起火灾多因电器使用不当、用火不慎引发,暴露出部分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基本消防常识。当前,电器火灾在日常生活中仍处于高发态势,部分居民随意用火用电,进一步加剧了火灾隐患。
望各联网单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宣传,提升员工和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操作技能,切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为确保联网单位消防安全,中心将持续优化服务,以用户需求为核心,坚守24小时值班接警制度,提升警情响应与处置效率。我们将强化值班人员的专业培训,增强警情核查的精准度,确保在火灾初起阶段及时发现并协助处置。同时,中心将深化与各单位的合作,提供针对性的消防培训支持,助力各单位完善消防管理体系,筑牢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消防信息动态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今年9月1日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一是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针对弹性软垫材料、纺织品、皮革、电气回路导线等不同类别非金属部件分别规定了防火阻燃指标。
二是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三是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
四是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增加了6类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
五是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减小了车辆最大制动距离。
六是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 kg。
七是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了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八是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其中对于除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之外的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
九是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改为由生产企业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
十是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十一是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实施后,将产生以下五方面积极效果:
一是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通过减少塑料件使用,以及强化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要求,能够起到延缓火灾蔓延速度、降低燃烧强度以及减少火灾发生时有毒气体释放量的效果。
二是减少交通事故风险。通过严格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等关键参数,确保车辆无法超速行驶;缩短车辆制动距离,降低碰撞事故发生风险;鼓励安装后视镜,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
三是有效防范非法改装。通过完善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增加互认协同功能,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上大幅提高非法改装门槛,有利于逐步减少乃至杜绝改装行为。
四是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通过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关键安全信息,一旦发生车辆被盗、蓄电池温度异常或电压过高等情况,可借助通信模块第一时间提醒消费者及时处置,从而增强车辆的主动安全性能。此外,还通过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明确标注建议使用年限,提醒消费者及时淘汰超期服役产品。
五是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通过放宽铅蓄电池车型重量限值,为消费者提供性价比更高、续航里程更长、使用体验更好的产品;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提升产品的实用性,节约生产成本,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车型选择空间。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广大消费者、生产销售企业、行业协会、检测认证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加以认真吸收采纳,从而在各相关方的关切和诉求之间尽可能取得了协调和平衡。新标准发布后,广大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要按照标准要求,尽快设计新产品并进行工艺、设备的升级,早日推出符合新标准的车型。
考虑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同时,为便于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充分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