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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十一期消防监控简报

 202511月份消防远程监控工作

●报警情况统计

202511月份,中心共接收到火警信息18947条,平均日接警量632条。核实并上传火警信息共计1213条,其中报警未处理721次,报警处理超时460次,误操作29次,火灾3起。较去年同期相比,核实并上传火警数减少25.40%,报警未处理数减少24.58%,报警处理超时数减少26.52%,误操作数减少34.09%202511月份报警信息中,“报警未处理”数量占核实并上传火警数的59.44%

从数据整体趋势来看,较去年同期均呈下降态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联网单位的消防设施维护水平在提升,更印证了中心前期推行一对一操作培训的前瞻性,并且在部分联网单位的实践中取得良好成效,充分验证了工作方向的正确性。

然而,尽管总量在下降,“报警未处理”数在核实并上传的火警数中占比仍然较高,这一数据尖锐的揭示当前最突出的问题:联网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流动频繁、业务技能有待提升,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操作方法和流程不够熟练。为此,中心将持续强化培训保障力度,定期组织专题培训课程,系统讲解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操作规范、常见故障排查方法及火警处理全流程要点,切实推动降低误操作率。同时,望各联网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一旦发生人员变动,需及时对新上岗人员进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操作培训,请及时与中心取得联系。中心将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求定制培训方案,确保每位值班人员都能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高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火灾监控情况

202511月份共监控到联网单位火灾3起,具体情况如下:

1500#联网单位火灾   20251112143817秒,中心1500#联网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主动致电中心反馈:201703室灶上煮东西起火,明火已扑灭。中心接报后立即响应并派人前往。

通过倒查接警系统发现,142557秒,单位上传首条“自动火警有人”报警信息,并于1秒后,上传“解除报警”信息,随后该单位陆续上传多个点位的同类报警信息。144145秒,单位值班人员进一步反馈系电磁炉起火,明火已使用灭火器扑灭。

167分,中心服务人员到场核实,火情与单位反馈一致。169分,中心技术人员确认单位火灾报警控制器及信息传输装置运行正常,中心142557秒收到单位上传警情位置编码为“部位号-01016093”的“自动火警有人”报警信息为首警。

678#联网单位火灾   20251115152406秒,中心收到678#联网单位上传的首条“自动火警无人”报警信息,中心随即通知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求其前往现场核查并反馈。

153111秒,单位人员回电反馈:经核实,系11单元202室业主家中煮东西糊冒烟,物业已处置完毕。中心服务人员反馈:火灾情况和单位描述基本一致,现场烟雾较大。1758分,中心技术人员反馈:单位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运行正常,中心152406秒收到单位上传警情位置编码为“部位号:00021035”的“自动火警无人”报警信息为首警。

1503#联网单位火灾   20251115152344秒,中心收到1503#联网单位上传首条“自动火警无人”报警信息。152534秒,中心致电单位消防控制室未接;152623秒,与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并通报警情,要求单位尽快安排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中心。

153006秒,单位值班人员反馈:电动自行车保管站内电动车起火。155927秒,中心再次联系,确认为7栋夹层电动车保管站内的老年人助力车充电起火。164000秒,中心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到场核实,确认火情与单位反馈一致,单位火灾报警控制器及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运行正常,中心64854秒收到单位上传警情位置编码为“部位号-02034005”的“自动火警有人”报警信息为首警。

本月中心监控到的3起火灾,再次印证:居民家庭厨房用火用电不慎、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是当前城市火灾最普遍、最突出的风险源,也是造成"小火亡人"的罪魁祸首。所幸三起火灾均因发现及时、响应迅速、处置得当,未造成火势蔓延和人员伤亡。

望各联网单位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聚焦厨房用火用电安全与电动自行车充电隐患两大核心,压实责任筑牢防控防线。将厨房安全纳入管控核心,落实“人防+技防”,督促居民规范使用厨具、排查设施老化,加强宣传巡查与应急演练;严控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规划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并配备合格设施与值守人员,并将其纳入监控重点点位,精准联动处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两类隐患管控纳入计划并闭环整改,优化值班值守保障通讯畅通;常态化开展针对性宣传,通过多渠道普及安全知识,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良好氛围。

消防安全无小事,科技赋能保平安。远程监控系统能"看得见"风险、"喊得醒"麻痹、"叫得应"责任,但真正的防火墙,是每一个人心中的安全意识;最有效的灭火器,是每一个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中心将24小时在线,做您最可靠的"消防哨兵"。让我们共同守护春城的万家灯火!

●消防信息动态

12+1 安全用火用电法

11月是全国消防宣传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安全用火用电,不仅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更是每一位社会公民的责任。近日,云南消防发布了“12+1”安全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提示。

一、用火不安全行为

1、厨房用火无人看管

不安全行为:在使用燃气灶、油锅、烤箱等明火或高温烹调过程中,操作人员离开厨房或长时间无人看管。使用明火做饭后,未完全熄灭或妥善处置余火、灰烬。潜在风险:油温超过燃点(340)后会自燃。炖煮食物烧干后,可能引燃锅具或灶台周边易燃物。若灶具老化或连接管松动,泄漏的燃气可能引发爆炸。

安全提示:“人走火熄、气关。”烹饪期间如需离开必须先将火熄灭。定期清洗油烟管道。

2 卧床吸烟、随意丢弃烟头

不安全行为:在床上、沙发上等易燃、可燃物旁吸烟;随意丢弃未完全熄灭的烟头。潜在风险:烟头中心温度高达700-800℃,足以引燃纸张、布料、木材等大多数常见可燃物。酒后或疲劳状态下,极易在吸烟时入睡,造成严重后果。

安全提示:在指定区域吸烟,并确保烟头完全熄灭后放入烟灰缸或不易燃的容器内。

3、违规动火作业

不安全行为: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动火作业前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清理周边及下方可燃物,未配置相应灭火器材;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等。潜在风险:飞溅的火花能引燃数十米外的易燃物,尤其是在仓库、施工现场等危险区域,极易引发火灾。

安全提示: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4、儿童玩火

不安全行为:教育监管不力,儿童将打火机、火柴等火源当颎刚虚動玙沨霖玩具。潜在风险:儿童对火的危险认知不足,极易引发火灾。

安全提示:火源放置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并加强对儿童的消防安全教育。

5、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不安全行为:在人员密集、室内、易燃易爆、靠近火源电源气源、下水道等区域和场所,以及山林等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潜在风险:燃放烟花爆竹时,掉落未及时熄灭的烟火,极易引发秸秆堆垛、居民房屋、车辆、易燃易爆场所等起火。

安全提示:在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远离人群和易燃易爆场所。切勿购买“三无”烟花爆竹产品。燃放后及时清理残余火星。

6 祭祀、蚊香等用火不当

不安全行为:点燃蜡烛、香烛等祭祀用品时无人看管,或放置位置不当(如靠近窗帘、桌布);使用蚊香时直接放在木地板、纸箱等可燃物上。潜在风险:点燃的蚊香温度超500℃,若接触到窗帘、床单、纸箱等易燃、可燃物,会引发火灾。

安全提示:祭祀用火需全程看管,并使用金属器皿盛放;蚊香应置于金属盘或铁架上,远离可燃物。

二、用电不安全行为

1、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改装

不安全行为: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住宅房屋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蓄电池充电。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

潜在风险: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着火易产生高温和大量有毒烟气,阻碍人员疏散,极易造成伤亡。

安全提示: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不“飞线”充电。不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发现电池鼓包、漏液请立即停用。

2、私拉乱接电线

不安全行为:使用无合格认证、老化破损的电线;采用绞接等方式不规范连接电线;直接将电线及电气设备敷设在可燃材料上;擅自拆卸、改装、绕过户内电气线路保护装置。

潜在风险:易造成线路接触不良、短路,破坏原有电路布局,增加安全风险。

安全提示:不随意更改电气线路保护装置,不随意更换原配熔断器规格,严禁以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体。电线应穿管保护。

3、取暖设备使用不当

不安全行为:在取暖设备周边或上方烘烤衣物,覆盖纸张等可燃物;取暖设备与窗帘、床单、家具等可燃物距离过近,电热毯使用时折叠、卷曲,或长时间持续通电。

潜在风险:可能导致设备过热,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安全提示:使用取暖器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取暖器上烘烤衣物。不长时间通电使用电热毯,不折叠使用电热毯。

4、插线板(插座)超负荷使用

不安全行为:同一插线板(插座)上同时接入多个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空调、电暖器、电水壶等);将多个插线板(插座)串联使用;充电电器及电池长时间充电。

潜在风险:会导致电线过热、绝缘层熔化、插头插座烧焦等,甚至引发短路起火。

安全提示:使用插线板(插座)前需查看插排标注的额定功率,确保所连接电器的总功率不超过其承载能力,避免在一个插线板(插座)上同时连接多个高功率电器。若需扩展,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多孔插座或延长线插座,且不超过其额定荷载。

5、使用伪劣或“三无”电器、电线,不及时更换老旧电器

不安全行为:使用无质量保障、无安全认证的电器、电线等。存在电器产品“不坏不换”的观念,认为只要还能通电就不必更换。

潜在风险:存在绝缘不良、过载保护缺失、内部原件结构老化、劣化等风险,使用中易发生漏电、起火等事故。

安全提示: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的电器产品、用电设备及其附件(插座、开关、电线等)。了解电器产品使用寿命,定期评估更换,发现异常征兆立即停用检修。

6、潮湿环境使用电器

不安全行为:在水蒸气弥漫的浴室中使用普通插电的电吹风、电暖器等,或将电器放置在易接触水的地方。

潜在风险:液态水侵入电器内部或插座内部,瞬间短路时会产生巨大的电弧和热量,足以引燃可燃物,并烧毁电器。

安全提示:在浴室、厨房等特定潮湿场所,务必使用具有相应防水等级的电器,并确保插座为防水型插座。

三、特别提示:小商铺等场所危险用火用电

不安全行为: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场所违规使用明火。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破损,使用“三无”电器产品,多个大功率电器违规共用同一插座。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堆放货物杂物。

潜在风险:由于“多合一”场所经营、仓储与住宿区域未采用实体墙、防火门等进行有效物理防火分隔,有的还安装有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且此类场所易燃、可燃物多,一旦发生火灾,燃烧迅猛、逃生困难,极易导致群死群伤。

安全提示:经营与生活区域应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门进行物理分隔,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堆放货物、杂物,确保逃生路径时刻畅通。二层及以上居住区域的窗户、天台等逃生出口,严禁安装无法内部开启的防盗窗。使用明火的区域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规范敷设电气线路,使用合格电器产品,严禁超负荷用电。安装独立式火灾感烟报警器,配备灭火器、逃生面罩、疏散逃生设置等器材。

(发布时间: 2026/3/11 1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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