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联网单位:1486家
首页>>监控简报
2025年第九期(三季度)消防监控简报

 2025年第三季度消防远程监控工作

● 报警情况统计

12025年三季度报警情况统计

2025年第三季度,中心共接收到火警信息48457条,平均日接警量527条。核实并上传火警信息共计3621条,其中报警未处理2326次,报警处理超时1166次,误操作123次,火灾6起。2025年第三季度报警信息中,“报警未处理”数量占核实并上传火警数的64.24%。与去年同期相比,核实并上传火警数减少18.02%,报警未处理减少17.69%,报警处理超时减少19.53%,误操作减少10.22%

202579月份接收火警信息数均低于去年同期。一方面,“误操作”比例降幅明显,说明中心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标准化操作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培训,效果初步显现,随着联网单位对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熟悉度提升,单位值班人员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操作逐渐步向规范化和标准化。

另一方面,“报警未处理”占比基本持平,反映出部分联网单位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流动频繁,人员业务技能不稳定,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操作方法和流程不能够熟练掌握,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提高、消防安全管理仍需提升等问题。望各联网单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操作技能培训,一如既往地配合中心远程监控服务工作,一旦消防控制室人员变更,需要对消控室人员进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操作培训时,请及时与中心联系,确保新人员及时、熟练掌握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操作。中心将持续为联网单位提供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操作培训,协助单位更好地利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升管理。

2、监控情况概述

截止2025930日,中心联网用户共计1466家。正常监控用户969家,正常监控率为66.10%,因为各类原因无法监控用户497家,其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故障、维修191家,火灾报警控制器关机19家,无人管理41家,联网单位停业58家,其他原因无法监控188家。

● 三季度远程监控服务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中心派出技术人员到联网单位提供技术巡检服务600家,处理联网单位故障报修95家次。中心接警席通过远程监控系统拨打、接听联网单位电话15706通,日均171通,对联网单位进行报警信息测试1603次,其中报警测试正常1239次,不正常364次。

在上述服务的基础上,中心为联网用户提供值班查岗、消防培训演练、火灾现场查勘等服务,通过对单位设备运行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将远程监控情况、监控数据分析情况、日常监控服务、智慧消防物联系统情况、消防管家使用情况和工作建议六个方面的内容体现在《消防远程监控报告》中,便于联网用户有针对性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中心始终以用户痛点为导向,以科技赋能为驱动,以专业能力为基石,以协同发展为目标,为联网单位提供智能监测、数据分析与现场支持深度融合的全方位解决方案。致力于构建精准预警、快速响应、专业研判的现代化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与各联网单位携手,共筑韧性更强、效能更高的消防安全新格局,筑牢坚不可摧的城市安全防线。

● 火灾监控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共监控到联网单位火灾6起,具体情况如下:

1451#联网单位火灾  202578191631秒,中心收到1451#联网单位上传“部位号00202296”的“自动火警有人”及“解除报警”信息。192442秒,同一点位再次上传同类信息。中心值班人员立即联系单位,要求现场核查。对方回复:11栋负二层电表箱起火,明火已灭,烟雾大,正在排烟。2149分,中心人员现场核实为配电箱冒烟,无明火,无人员伤亡,配电箱已维修完毕。2151分,中心技术人员反馈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正常,中心191631秒收到单位上传“部位号00202296”的“自动火警有人”及“解除报警”信息为本次火灾首警。

1443#联网单位火灾  202579135056秒,中心收到1443#联网单位上传“1122层感烟探测器”的“自动火警无人”报警信息。135148秒,中心联系单位消防控制室,要求核实反馈。140419秒,单位反馈未发现异常,初步判定为误报。141037秒,中心再次收到多个探测器报警信息,紧急要求再次核查。单位当即反馈:经确认现场为油烟烟雾过大导致报警,无异常情况。

142147秒,单位保安队长致电中心更正反馈:2214室因烹饪不慎引发真实火情。1625分,中心人员现场核实为:业主外出致无人看管引发火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时启动,火势被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物业完成后续处理。

1498#联网单位火灾  202589193232秒,中心收到1498#联网单位“41单元6层内走道”“自动火警有人”报警信息,1秒后单位上传“解除报警”信息,随后同一区域内多个点位陆续报警。193426秒,中心联系单位消防控制室,要求现场核查并反馈。195358秒,中心再次联系单位跟进核查结果,单位回复601室起火,119消防救援力量已到场灭火,起火原因不详。2035分,中心人员现场核实,601室业主厨房油锅起火,火势蔓延至楼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消防救援人员最终将明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492#联网单位火灾  2025811122158秒,中心收到492#联网单位“自动火警无人”报警信息。122348秒,中心拨打单位办公室座机无人接听。122541秒,中心联系门卫值班人员通报警情,要求现场核实。单位值班人员回复已安排人员核查,报警点在二楼,现场反馈无异常。中心要求复位设备并提醒注意消防安全。124319秒,单位值班人员更正反馈:办公区域电脑机箱冒烟,已断电处置,维修人员正在处理。1456分,中心人员现场核实,因电脑长时间未关闭发热冒烟,无明火,单位已切断电源并组织维修。

1106#联网单位火灾  202582264535秒,中心收到1106#联网单位“自动火警无人”报警信息。64615秒,中心联系单位人员通报警情,要求尽快现场核查并反馈。65256秒,单位反馈:718客房因客人使用吹风机时不慎起火,明火已熄灭。953分,中心客户经理与技术人员现场勘查,确认起火原因是客人离房未关闭吹风机电源,高温引燃床垫,触发喷淋系统控制火势。单位人员接到指令后迅速抵达现场,确认火情已由自动灭火系统初步控制,最终成功处置,未造成更大损失。

325#联网单位火灾  2025827134225秒,中心收到325#联网单位“自动火警无人”报警信息。134258秒,中心联系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通报警情,要求现场核查并反馈。单位回复:地下室A区电表箱起火。中心倒查接警系统发现132824秒收到单位首条“解除报警”信息,之后同一区域多个点位上传同类信息。1435分,中心技术人员现场核实,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运行正常,首警为132824秒收到“A2车位温感58”的“解除报警”信息。

本季度发生的6起火灾,根据起火原因与特点,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类:

1.电气设备故障类(3起):此类火灾占比最高,是防范的重点。

特点:多发生于配电箱、办公电器等设备,具有隐蔽性,易因过载、老化、维护不当引发。

2.用火不慎类(2起):此类火灾与人员行为直接相关,是日常管理的难点。

特点:事发突然,若处置不及时易快速蔓延,且存在因人员不在现场而延误发现的风险。

3.生活电器使用不当类(1起): 此类是电气火灾的特殊形式,突出表现为安全意识薄弱。

特点:由居民或客户的疏忽行为导致,防范依赖于持续的安全宣传与提醒。

在本季度所有火情处置中,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前哨”和“指挥棒”作用:

实现早期预警:系统在火灾初起阶段即捕获报警信息,为处置赢得了宝贵时间。特别是在325#单位火灾中,通过系统倒查,成功将首警时间提前至1328分,精准锁定了火灾萌芽时刻。

强化过程跟踪:监控中心并非被动接收信息,而是主动跟踪、多次复核。在1443#单位案例中,中心在接到“误报”反馈后,因收到后续多个报警点信息而坚持要求二次核查,最终确认真实火情,避免了险情扩大。

打通信息壁垒:统确保了火情信息在中心与单位间的快速、准确传递。当单位座机无人接听时(如492#单位),中心能迅速通过其他途径(门卫)通知,确保警情不遗漏。

尽管火情均被成功处置,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仍需各单位高度警惕:

1.加强电气消防安全管理: 各单位应立即对配电系统、大功率电器和办公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电气火灾风险。

2.提升全员消防意识与技能:针对用火不慎和电器使用不当问题,必须加强对员工、住户及客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明确厨房动火离人、人走电断等基本安全规范。同时,应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3.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履职尽责:部分案例中存在初次核查反馈不实、不细的问题。各单位必须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与专业能力,确保其能准确判断现场情况,并与监控中心保持高效、诚信的沟通。

4.善用远程监控系统: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到远程监控是保障安全的重要屏障,而非额外负担。必须确保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并积极配合监控中心的询问与核查指令。

● 中心工作动态

云南省消防协会领导莅临中心调研指导

2025822日,云南省消防协会主要领导一行莅临我中心参观指导。

协会领导在参观过程中,重点考察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的运行情况,并对该系统的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前任会长洪利川特别指出,我中心近三十年来建立的“365×24小时”值守机制已累计成功预警270余起初起火灾,为城市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并赞扬了我中心的责任与担当。

新任会长李晓晖则表示,协会将致力于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建设,为我中心这样的务实创新企业营造更优的发展环境。

此次交流访问,不仅是对我中心长期工作的检验与肯定,更为未来在标准制定、技术合作等领域的深度协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中心将继续秉持“专业守护、科技赋能”的理念,为智慧消防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 消防信息动态

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将于2025119日施行

《基准》列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5部法律、部门规章中能够通过裁量基准细化出不同情节以及对应处罚幅度的53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同时,根据司法部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中,将纳入基准量化的53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逐项明确“情节轻微、情节较轻、情节一般、情节较重、情节严重”5种情节的具体情形,并对应“0%20%20%40%40%60%60%80%80%100%5个量罚区间,规范压缩裁量空间。

《基准》共分为一般性规定、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消防安全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一般性规定主要对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等裁量阶次的18种具体情形作出规定;明确了实施行政处罚裁量的一般程序,并规定了内部执法监督举措。第二部分消防行政处罚裁量细则,根据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不同特点,对53项违法行为逐项区分了“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5种情节及具体情形,对应划分5个量罚幅度,与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对应一致。第三部分消防安全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可以实施“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适用情形进行了明确,增加了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

《基准》的制定,旨在总结和固化经验做法,结合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和基层消防执法工作实际,通过明确实施行政处罚裁量的原则和程序,细分并压缩行政处罚裁量空间,扩大消防安全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范围。《基准》进一步合理限制和规范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明确裁量标准,持续推进消防行政执法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加快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5/10/16 17:28:00)
中心介绍 | 联网单位 | 信息动态 | 报警监控 | 通知通告 | 火灾案例 | 资料下载 | 消防知识 | 用户留言
站内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为传播信息促进消防行业发展,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速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 昆明都市卫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1154号 滇ICP备17001302号-1

咨询热线:0871-65819119 65840409 传真:0871-65819119 65840409